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2-04-19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6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2419


上一条: 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阜阳师范大学人才队伍稳定实施办法

关闭

通知公告更多 >>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