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文明宿舍评比工作的通知 (校学〔2021〕29号)

编辑:刘文静 时间:2021年11月10日 16:50 访问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建设,更好地发挥宿舍在学生学习、生活中的阵地作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阜阳师范大学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和学校实际,现就开展学生文明宿舍评比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主体

文明宿舍的评选主体分为学院和学校两个层面。

1.学院层面文明宿舍的评选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实施。各学院在本学院学生宿舍总量(统一按本学院在校学生数除以6计算,尾数为小数的按四舍五入计算,混合宿舍的归属以宿舍长或寝室长所在班级为准)中,按总量20%的比例评选出院级文明宿舍,评选出的文明宿舍由学院采取一定形式予以表彰。

2.学校层面文明宿舍的评选由学生处等部门负责实施。各学院在院级文明宿舍范围内,按20%的比例向学校申报校级文明宿舍,由学校组织评选校级文明宿舍并予以表彰。学校于每学年初评选一次上一学年校级“十佳文明宿舍”,具体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二、评选标准

校院两级文明宿舍评选主要参考以下标准:

1.环境卫生(20分)。主要包括宿舍床面、地点、桌面、墙面的整齐、卫生程度,卫生间有无异味等。

2.文化氛围(20分)。主要包括宿舍有无相关文化氛围营造,氛围是否积极且温馨,导向是否正确、远大。

3.文明礼貌(20分)。主要包括宿舍成员在待人接物、基本礼仪方面的表现,在消防安全、财物安全等方面的意识和表现。

4.人际关系(20分)。主要包括宿舍同学间团结互助、困难帮扶、按时归寝等方面的情况。

5.学风舍风(20分)。主要包括同学们的学业情况、学校各级各类活动的参与、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等方面的情况。

宿舍或成员有以下情况的不得评选为文明宿舍:(1)成员因违反校规校纪被学校处分且影响期未结束的;(2)在当前评选轮次中有违反宿舍管理有关规定或其他它违法违纪行为的;(3)在评选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

三、评选时间

自本学年起,各学院于每学期的第9周、第17周完成本学院文明宿舍评选工作,于第10周、第18周的周三上午1100前将附件234及评选工作总结材料等报学生处(联系人:刘文静,电话:2595976),学校在此基础上开展相应评选工作。

四、结果运用

各学院对评选出的院级文明宿舍统一颁发证书,在学院内广泛宣传,并在综合测评中落实相关加分政策。学校将对评选出的校级文明宿舍统一颁发证书,在学校层面宣传,适时组织现场会进行推广,并由学院在综合测评中落实相关加分政策。


附件:

1.阜阳师范大学文明宿舍评分表

2.阜阳师范大学院级文明宿舍汇总表

3.阜阳师范大学校级文明宿舍评选申请表

4.阜阳师范大学校级文明宿舍评选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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